关于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高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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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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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03 06:55
西安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积极实施,稳步推进;统筹规划,明确责任;以校为本,求实创新;专业引领,样本示范;过程监测,确保质量”的工作策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所确定的基础教育培养目标,借鉴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的成功经验,立足我市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努力构建特色鲜明、充满活力、富有时代特征的西安市普通高中课程新体系,全面提高我市基础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为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高素质劳动者、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奠定坚实基础,为建设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基本原则
1.求实性原则。立足我市高中发展实际,针对现状,认真分析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及办法,正确处理课程改革目标与现实之间的关系,积极主动地探寻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务求取得实效。
2.渐进性原则。高中课程改革是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结构、课程管理、教学方式、学习方式、评价方式、运行机制等全方位的整体性构建,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的重大工程,要不断地更新理念,改进方法,积累经验,完善方案,循序渐进地推进和实施。
3.科学性原则。新课程改革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工作,要切实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对实验工作进行理论指导和专业引领。要尊重教育发展和课程实施的基本规律,讲求科学,不断提高新课程实施的水平。
4.创新性原则。普通高中学校是实施新课程改革的主体,要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学习、探索和研究,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
三、实施目标
1.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作为深化我市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核心内容和重要载体,创造性地实施普通高中各科课程标准(实验)和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积极探索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新途径,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的普通高中课程新体系。
2.探索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实施办法和实现方式,完善课程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提高课程开设、开发、实施与管理的能力。
3.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促使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促进形成新的教育教学模式和组织管理形式。
4. 健全与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相适应的评价制度,建立符合新课程理念要求的发展性评价体系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5.建立普通高中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制度,创设有利于教师创造性实施新课程的环境,探索促进普通高中教师培训及专业发展的管理新机制,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6. 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开发和利用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课程资源,建立广泛而有效的课程资源网络,形成全市开发和共享课程资源的新机制。
7.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为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实施、完善和推广提供经验。
四、组织与领导
1.成立西安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领导小组。
经市政府同意,成立以市政府主管教育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主管秘书长和市教育局局长为副组长,市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人事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西安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和领导全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研究制定各项保障措施,落实课改经费,全面部署新课程改革实验工作。
2.成立西安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主任由张建国局长兼任,副主任由黄新南、李忠良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在西安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组织与实施。具体工作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3.办公室下设专家指导组、通识培训指导组、课程实施指导组、评估与督导组、宣传组和资金保障组。
专家指导组的主要职责是: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政策及课改重大问题等进行研究论证,把握全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方向;及时研究指导解决课改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及实施建议等。
通识培训指导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全市通识培训方案,组织通识培训活动等。
课程实施指导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课程设置、学科教学、教学管理等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学科培训和教学管理培训工作;指导样本校工作等。
评估与督导组的主要职责是:进行课改过程的指导、督促与检查;实施质量监控和评估;提出综合性的课程改革意见和建议等。
宣传组的主要职责是:课改动员和宣传;策划组织宣传推广活动;形成经验材料;编辑课改简报等。
资金保障组的主要职责是:落实课程改革专项经费,确保课改工作的顺利实施。
4.建立联席办公会议制度,由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定期召集。基教处、办公室、人事处、规划处、资金处 、职成处、师训处、德体卫艺处、督导室、新闻办、教科所、教育电视台等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会议研究制定各项政策和保障措施,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5.各区(县)教育局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参照市课程改革领导机构,建立相应组织,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制订实施方案和配套文件。结合实际,指导学校合理编班,落实教师编制,合理调配教师,优化资源配置,提供经费保障,改善办学条件,确保课改顺利实施。
6.校长是学校实施新课程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各普通高中学校是新课程改革实验的具体实施者和主要实践者,要全面规划,整体安排,重建学校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并成立课改组织机构,明确责任,认真履行职责。
五、任务与措施
(一)教师培训
1.高中课程改革培训工作坚持“以校为本”、“全员培训”和 “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
2.培训主要分通识培训、学科培训和管理培训。根据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的要求,统一规划,分段实施,研训结合,滚动式推进对全市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全市普通高中相关人员的培训。市教育局出台教师培训指导意见。
3.市教育局组织教育行政干部、全体高中校级领导及中层干部、教研组长的通识培训和相关考核。通识培训由课改办公室协调,通识培训指导组实施。区县组织实验教师的通识培训和相关考核。管理培训、各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培训由市高中课程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分段实施。各学校以构建学习型组织、转变课堂教学方式为核心开展校本培训。学年开学前,执教新进入课改年级的教师必须接受岗前培训。
4.注重培训的实效性。坚持做好“四个结合”,即通识培训与学科培训相结合、理念更新与课例分析相结合、专家讲座与名师示范教学相结合、集中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样化的培训,使受培训者切实转变教育观念,深刻领会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精神实质,逐步按照新课程理念进行学校管理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二)课程实施
1.普通高中学校成立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负责学校新课程的建设、实施、管理与评估,按照国家课程改革方案的要求,构建重基础、多样化、有层次、综合性的课程结构。制定学校课程设置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合理编排课表,按计划安排课时。市教育局出台课程设置与编排指导意见。
2. 严格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中规定的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的要求实施课程。各学校除按照我市高中课改准备方案的要求开齐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外,还要积极开发具有西安地域及学校特色的校本课程,逐步开设好各类选修课程。市教育局出台选修课程开设指导意见和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指导意见。
3. 以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积极探索新课程的教学改革,切实推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改进教学行为,创设有利于学生主动学习的课程环境,倡导自主、探究、合作的学习方式,引导学生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探究知识的意义,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市教育局出台教学管理指导意见。
4. 因地(校)制宜地开设好通用技术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切实加强通用技术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设置、实施、考核、评价及学生校外活动的管理,积极探索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校本化的新模式和新途径。市教育局出台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管理办法。
5. 做好全市普通高中实验教材的选用工作,统筹安排新课程实验教材在全市的使用。
(三)制度建设
1. 建立并完善学生选课指导制度。学校编制学生选课指导手册,成立选课指导机构,引导家长正确对待课程的选择性,切实帮助学生学会选择。市教育局出台学生选课指导意见。
2. 建立学生学分管理制度。学校要根据课程方案的学分要求形成学年学分分配表,制定学校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要坚持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学分认定的标准、程序,规范操作过程。市教育局出台学分认定管理指导意见。
3. 建立适应模块化教学的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新型教育教学组织管理形式和机制,各校制定教学班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
4. 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建立健全课程发展的专业咨询、指导和进修体系。市教育局出台校本研训指导意见。
5.探索建立高中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把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个性特长和健全人格等作为评价的重点,研究制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方案。市教育局出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6.建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评价制度,全面、科学、准确地评价教师教学工作,将教师教学评价工作与教师专业发展评价统一起来,通过评价促进教师的课程教学能力、课程开发能力、课程创生能力的形成和提高。
(四)资源开发
1.学校要充分挖掘和有效利用校内外课程资源,对校内外课程资源进行整合,提高利用效率。发挥各种公众网络资源的作用,使之成为课程资源开发、利用和交流、共享的重要平台。农村地区的普通高中还可以根据农村建设和发展的实际开发各种独特的课程资源。
2.市区(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机构加强网络课程资源建设,加强普通高中与大中专学校、教科研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在师资、设备、场所、信息等方面的沟通与交流,搭建校际间资源互惠共享平台,探索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五)科研引领
1.加强各级教研室、教师培训中心(教师进修学校)专业化建设,转变观念,创新机制,提升品质,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逐步建立起面向全体普通高中学校的教研网络,充分发挥市、区县两级教科研部门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中的专业优势,整合教科研力量。市教育局出台加强教学研究指导意见。
2.学校建立以校为本的研训一体化教师培训和教研制度,努力建成学习型教师群体,主动与教研部门和高等院校合作开展行动研究,为学校教师可持续的专业化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3.市、区县教研室分别建立新课程学科研究中心组。中心组的主要任务是研究课程标准和新教材,开发地方课程,研制学科教学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指导各校课堂教学和教学研究。
4.成立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项目研究组,组织力量对普通高中课程实验中的各项工作开展专题研究,为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决策提供服务。
(六)样本示范
1.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确定不同层次的学校为新课程实验样本校,配合项目组开展研究,形成在学校层面上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区县教育局也要设立相关专题或项目的实验样本学校。
2.建立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管理制度,重点在制度建设、课程开设、课程管理、评价改革、校本教研、师资建设、设备配置、课程资源开发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提供成功经验。市教育局出台样本校建设及管理办法。
(七)质量保证
1.建立并完善学校课程改革的评价检查制度,建立激励机制,推动实验工作的深入开展。市教育局将把课程改革实验工作作为一个重要指标纳入对学校的检查评估,将把课程改革实验工作作为评选先进单位的必备条件,将把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列入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评选的优先条件。各学校要将实验工作的开展情况列入对教师的业绩考核之中。
2.建立市普通高中教学质量测试评估系统,检查教学效果,为教学、教材评价积累资料。为准确跟踪研究和评估普通高中课程运行质量,加强对各类学校各学科模块,特别是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模块结业考试试卷的评估,以保证课程标准真正落实到位。每学期末,市课程改革实验领导小组汇总各校实验情况和统计资料,对全市实验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评估。市教育局出台教学质量监控评估管理办法。
(八)经验总结
各县区、学校要定期组织课程改革经验交流,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推动课程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
根据实验工作进展情况,在全市范围内适时组织课程改革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以典型经验带动课程改革实验的深入进行。
全市要形成有理论深度和实际推广价值的经验材料。
(九)舆论宣传
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向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目的、任务、意义,努力营造有利于课程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及时报道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通报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实施情况,宣传和推广先进经验。
六、实施步骤
2006年9月---2010年8月
(一)准备阶段:2006年9月---2007年8月
市课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西安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准备工作方案》、《西安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及其相关配套文件;组织好全市普通高中起始年级教师的通识培训、学科培训及学校教学管理培训;确定样本学校,就选修课程开设、课程资源开发、校本教研、学分管理、选课指导等各个方面有侧重地进行研究、论证和模拟实施;确定项目研究内容,组织力量对课程改革实验中的各项工作开展专题研讨;加强对高中学校课程改革的理论指导和专业引领,努力解决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做好教材选用等工作。
各区县教育局和普通高中学校重点进行校本培训。组织学校领导、教师、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办学条件和师资情况,按要求编制学校课程方案;在师资配备、教学设施等方面为全面进入新课程作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 2007年9月---2010年8月
1.2007年9月---2008年8月
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和教研人员深入学校进行调研和指导;以课程标准和教材培训为主,分学科进行高二年级教师培训;组织新一轮高一年级任课教师培训;启动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评估工作,培育典型,推广经验,表彰先进,及时调整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2.2008年9月---2009年8月
市教育局组织课程专家和教研员深入学校继续调研,重点就选修课程开设情况进行调研和指导;以课程标准和教材培训为主,分学科进行各年级教师培训。
3.2009年9月---2010年8月
指导普通高中学校做好课改背景下的高考准备工作;召开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总结会,交流经验,安排部署下一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实施工作。
西安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进程表
一、准备阶段:2007年3月—2007年8月
时间 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三
月 1.出台西安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各区县、各普通高中学校制定相应实施办法。 市课改办、各区县、普通高中学校
2.出台西安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师资培训办法。各区县制定培训办法,各普通高中学校制定校本培训计划。 通识培训指导组、各区县、普通高中学校
3.出台西安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样本校建设与管理办法。各样本校制定各自工作计划。 课程实施指导组、实验样本校
4.召开西安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样本校建设准备工作会议。 课程实施指导组
5.完成西安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材选定工作。 市课改办、市高中教材选用委员会
四
月 1.进行市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通识培训。各区县、各普通高中学校组织教师进行通识培训。 通识培训指导组、各区县、普通高中学校、文理学院
2.出台西安市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编排指导意见。各区县、各普通高中学校制定相应办法。 课程实施指导组、各区县、普通高中学校
3.出台西安市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开设指导意见。各区县、各普通高中学校制定相应实施办法。 课程实施指导组、各区县、普通高中学校
4.出台西安市普通高中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指导意见。各区县、各普通高中学校制定相应办法。 课程实施指导组、各区县、普通高中学校
5.召开西安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新闻发布会。 宣传组
6.各项目组完成项目研究方案。 市教科所
7.召开西安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准备工作现场会。 课程实施指导组
五
月
五
月 1.出台西安市普通高中教学管理指导意见。各区县、各普通高中学校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课程实施指导组
、各区县、普通高中学校
2.出台西安市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指导意见。各区县、各普通高中学校制定相应办法。 课程实施指导组、各区县、普通高中学校
3.出台西安市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各区县、各普通高中学校制定相应办法。 课程实施指导组、各区县、普通高中学校
4.抽查各区县、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准备工作。 课程实施指导组、专家指导组
5.对西安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样本校建设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课程实施指导组、专家指导组
6.完成西安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宣传手册。 宣传组
7.在西安教育电视台设立专栏,向社会进行课程改革宣传。 宣传组、西安教育电视台
六
月 1.出台西安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各区县、各普通高中学校制定相应办法。 评估与督导组、各区县、普通高中学校
2.出台西安市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管理办法。各区县、各普通高中学校制定相应办法。 课程实施指导组、各区县、普通高中学校
3.专家指导组和学科中心组人员接受培训。 外聘专家、文理学院
七
月 1.出台西安市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监控评估办法。各区县、普通高中学校制定相应办法。 评估与督导组、各区县、普通高中学校
2.出台西安市普通高中教学研究指导意见。各区县、普通高中学校制定相应制度。
课程实施指导组、各区县、普通高中学校
3.进行全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管理培训。 专家指导组、课程实施指导组、文理学院
4.实验样本校进行新课程实施模拟。
课程实施指导组、实验样本校
5.各项目研究组进行项目研究模拟。 市教科所
6.进行全市普通高中新高一任课教师学科培训。 课程实施指导组、市教科所、相关学校
八月 通过新闻媒体以专版形式向社会宣传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 宣传组、有关新闻媒体
二、实施阶段:2007年9月—2010年8月
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
2007年9月—2008年8月 1.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全部进入新课程改革实验。 普通高中学校
2.组织专家对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的调研和指导。 专家指导组、课程实施指导组
3.高二年级教师培训。 课程实施指导组、市教科所
4.新一轮高一年级教师培训。
课程实施指导组、市教科所
5.启动课程改革评估工作,及时调整实施方案。 专家指导组、评估与督导组
2008年9月—2009年8月 1.检查指导学校课改中的问题,重点对选修课程开设情况进行调研和指导。 专家指导组、课程实施组、
2.以课程标准和教材培训为主,分学科进行各年级教师培训。 课程实施指导组、专家指导组、市教科所
2009年9月—2010年8月 1.指导普通高中学校做好新课程的高考备考工作。 课程实施指导组、市教科所
2.召开课程改革总结会,进行经验交流。 市课改办、各区县、普通高中学校
3.安排部署下一轮高中课程改革工作。 市课改办、各区县、普通高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