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7 17:09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6 13:54
建筑公司把活承包给私人干,私人雇佣的工人干活的时候受伤了算工伤。认定工伤和不认定工伤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具体规定如下:
1、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2、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3、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4、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扩展资料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4、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工伤保险条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6 13:54
那个私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雇工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不算工伤,不受劳动法规的调整。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6 13:54
如果你确定建筑公司把活包给的那个私人,是没有承接这个劳务资质的。那么首先建筑公司就违法分包,是违法的。建筑公司将劳务违法分包给无资质的承包人,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是由建筑公司完全负责。二 如受伤不严重,在医院医治完成后,由医院出据出院证明书及病人需要休息时间手续,伤者在医院治疗及护理人员所有费用由建筑方先行垫付。出院后建筑方与伤者双方协商解决,合理赔偿伤者受伤害及事后务工及生活补助费用。如双方协商达不到协议,那么就以法律路途。如果受伤严重,建议到当地评残中心,评残后。在解决。追问如果凭完残调解不了,我告建筑公司跟车主民事损害还是到劳动仲裁去认定工伤?追答程序是先找劳动仲裁,一般仲裁庭就应该能解决。要是建筑公司还是不履行责任,最后上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6 13:55
没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属于雇佣关系,由雇主按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进行赔偿。追问如果根据劳动部这个通知能算工伤吗?看第四条《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2005]12号)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6 13:56
当然算!事实雇佣关系。追问工伤保险赔偿跟民事损害赔偿那个赔偿的多呢?同样的伤残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