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7 19:24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2 20:36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无所不包”的财政向“公共财政”转化,而使用矿产资源的矿山企业,也已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即使是国有企业,也已政企分开、税费分开。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沿用*财政包揽矿产勘查(探采分离模式)显然是行不通的。但是*财政全部退出矿产勘查领域,几十万人的事业性地勘队伍又难以承受。正是在这个背景下,1999年4月,**发布了《关于地质勘查队伍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37号)。《地质勘查队伍管理*改革方案》第一次对我国地勘费的使用方向和分配方式提出改革,并由此带动了矿产勘查投入的一系列改革: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已经分开,原有地勘单位所使用的*财政的地勘费,以1998年预算为基数,保持不变,留给地勘单位。从此国家不再下达计划任务,商业性矿产勘查的配置让市场充分发挥作用。
与此同时,各级*继续沿用或新增财政性资金支持矿产勘查并自主决定支持方式,不与原“地勘费”基数混在一起。他们采用的方法都是发包地质项目,可以称之为“*发包”模式。具体运作是:
(1)由*立项,决定做什么,不做什么,目的是追求权益。
(2)项目先由地勘单位或企业提出,要带着地质依据申请。
(3)由*聘请专家进行评估,根据专家意见,*作出决策。
(4)项目确定之后,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技术劳务的承担者,在大多数情况下,项目申请者就是项目承担者。
(5)项目找矿成功,由*通过市场出让矿业权;找矿失败,*投入核销,项目承担者可获得劳务费用。
显然这是一种新模式,它与探采分离模式比较有其优越性:①它不存在队伍规模和经费规模匹配的问题;②它是根据市场需要确定项目,地质成果是有偿使用,不属于计划配置。但它仍然存在如下弊端:
(1)在市场经济*下,*作为商业性矿产勘查的直接经营者是不妥的,他们既是矿产勘查登记的管理者,又是被管理者,既享有找矿的权益,又不承担找矿风险。这样的市场主体与其他市场主体构成了不平等的竞争。这是市场经济游戏规则所不允许的。
(2)*利用财政性资金从事商业性矿产勘查,却仍然实行经费核销制,根本无法形成有效规避风险的机制;而矿产勘查一旦不能规避风险,就不可能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3)*把地质勘查技术劳务发包给地勘单位,必然造成他们只关心技术劳务的收入,而不关注地质找矿效果,甚至在有些情况下,找矿效果不佳反而会增加劳务收入,这是一个非常需要警惕的问题。
(4)在新形势下,*利用财政资金立项找矿,部分是追求权益,故在投入方向上并不热衷于风险较大的勘查领域,而是急功近利。所以它并没有起到带动社会资金进入、降低找矿风险的作用,反而对社会资金产生了“挤出效应”。
与上述模式同时出现的还有财政资金支持油气勘查,这又是一种新模式,可以称之为“政企合资”模式。其具体运作是:
(1)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油气公司共同选择地质项目。这些项目事关我国油气远景和潜力,但风险比较大,单独由*或企业来投入,都会面临较大的压力,双方共同出资则都可以接受。双方经过论证,达成共识。从2004年开始,共确定10个油气勘查项目。
(2)项目的设计由油气公司提出,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审查批准,由油气公司承担技术劳务,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双方共担风险,共同享用地质成果;如果构成矿业权,则由油气公司拥有。
这个模式的主要优点是:①它加强了油气勘查的前期工作。如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油气远景调查、青藏高原油气调查,都是多年想做而没有去做的工作,通过这种合作完成了。②它利用财政资金,通过企业运作,增加了规避风险机制;而矿产勘查的前期工作,由于风险大,如果不能有效规避,必须造成效果不佳。③它使财政资金真正起到了拉动社会资金进入风险勘查领域的作用,弥补了市场调节的缺陷。*和油气公司合作已定的10个油气勘查项目,财政资金为2.5亿元;而社会资金为4.5亿元,是财政资金的1.8倍。④它充分利用油气公司的技术人员、技术装备来完成*的任务,减轻了由财政资金单独组建队伍的负担,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