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戏曲艺术的程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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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2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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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20 06:03
戏曲艺术表现手段之程式性
程式是戏曲反映生活的一种特有的表现形式,是一种有规则的自由动作。它是对生活的自然形态进行艺术加工后,使之成为一种规范化的、赋予表演基本固定格式的形式。简言之,就是生活动作的规范化、舞蹈化。戏曲程式是历代艺术家经过长期舞台实践凝炼而成的,是中国戏曲在表现形式上的主要特征。
戏曲舞台上的生活动作,如开门、推窗、喝酒、写字、上马、登舟等都有一种不同于日常生活自然状态的表现程式,它们在相当程度上简化了日常生活动作中琐碎的细节,精选出关键性的动作加以装饰、美化,使它们比生活原样更鲜明、更准确、更美,还有一些将一系列动作组合而成的表演程式;除了动作的规范化外,具有更多的舞蹈性,如象征赶路的“走边”,一般是表现身怀武艺的人物身负重任,轻装潜行的程式,常常用于侦察、巡查、夜行、暗袭或赶路等特定情境,通过整袖提鞋、抄带踢腿、箭步旋子等动作的组合,表现行走、窥视、辨路、隐蔽等内容;又如“起霸”,是由演员提甲出场、亮相、云手、踢腿、弓箭步、骑马蹲式、跨腿整袖、正冠紧甲等一套基本动作连贯组合而成,“起霸”最初是一个扮演霸王的演员为这个角色在半夜听到军情,起来披甲上马设计的动作,后来变为武将出场的规范性表现手段,作为表现古代将士出征上阵前整盔束甲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