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2 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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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9 23:05
根据上述职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息、督办、综合调研、政务公开、统计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采购、内部审计、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食品安全监管科。
负责消费环节的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监测工作;指导协调重大活动的餐饮安全保障相关工作。
(三)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
监督国家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的执行;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管理规范;承担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监测保健食品广告。
(四)药品安全监管科。
监督国家药品标准的执行;监督实施药品生产、中药材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药物临床试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管理特殊药品;监督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落实药物滥用的监测制度,指导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五)药品流通监管科。
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承担药品经营许可核发工作;监管中药材专业市场;监测药品广告;承担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管理工作。
(六)医疗器械监管科。
监督医疗器械标准的执行;承担有关医疗器械注册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监测医疗器械广告。
(七)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计划生育等工作;组织指导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有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
(八)监察室。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和党群工作。
(九)稽查科(稽查分局)。
依法查处餐饮、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产品的抽验计划;负责开展相关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监督相关产品的召回工作;负责受理投诉和举报;指导和监督本系统的稽查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