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遗产要什么条件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2 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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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二三四
时间:2022-07-16 06:33
从被继承人死亡那一刻开始,遗产就可以进行继承分割。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如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6 03:58
遗产继承的条件有:
1、能够作为继承人的必须是于继承开始时间生存的人。
2、能够作为继承人的只能是与被继承人有婚姻关系、血缘关系以及相互扶养关系的人。与被继承人没有这些关系的人,即使接受了被继承人的遗赠,也只是受遗赠人,而不能被称为继承人。
3、胎儿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因尚在母腹中,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人,因此此时还不能将其认作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但是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4、继承人须未丧失继承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6 05:33
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继承人须为继承开始时的生存之人。继承人须为位居继承顺序者。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6 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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