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2 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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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9 12:21
法律分析:破产重整期限不是必须是六个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