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2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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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13:41
法律分析:适用人员:租房人员;务工人员;房屋出售后,原房主无法迁移至别地;历史遗留的空挂户人员,长期不在郑州就业居住,但无法将户口迁走;在郑长期居住的社区集体户人员可申请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入;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和技能人才可以落社区集体户。
法律依据:《郑州社区集体户办理细则》第二条:入户要求:一是租房人员,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在房屋所属的社区公共集体户口入户。二是务工人员,提供就业证明,在用工单位所属的社区公共集体户口入户。三是房屋出售后,原房主无其它迁移地址的,可迁到原房屋所属的社区公共集体户口。
四是历史遗留的空挂户人员,长期不在郑州就业居住,但无法将户口迁走的,本人或户主可申请将其迁到就地所属的社区公共集体户口。五是在郑长期居住的社区集体户人员可申请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入。提供本人申请、迁入人员居住证、本人及迁入人员的关系证明、本人及迁入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到居住地所在的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六是如个人迁入社区集体户口的入户到社区集体户1号;如一家迁入社区集体户口的分别以家庭为单位分别立户社区集体户2号、3号等,同时为群众发放户口簿。七是派出所户籍民警自主设立社区公共集体户口,负责统一保管社区集体户1号人员的常住户口登记表;社区民警负责社区公共集体户人员的人口调查、走访及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