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2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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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0 05:32
法律分析:需要。申请强制执行,不需要先交执行费,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二)申请保全措施;(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公示催告;(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六)申请破产;(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