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2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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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19:41
分户要满足的基本条件就是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子女成年后,想从父母的户口本中独立出去,自立新的户主,但个人名下没有房子应该怎么办理分户呢?
像《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就规定:“ 因分家、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户内房屋权利人可以凭分家析产协议或人民*裁决书等涉及房屋处分内容的材料,以及房屋权属登记证明、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分户登记。夫妻之间、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或独立成套住宅的,不予分户。”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十六条就规定:“户内房屋所有权已经变更分割的,可以凭房屋所有权已经变更分割的合法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房屋所有权未变更、分割的,不予分户。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分割以不动产权属证书为依据。”
由上可知,成年子女想同父母分户,但个人名下没有房子,可先同父母分家析产,再凭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变更分割的合法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不过需注意的是,从现实情况来看,以下情况是不允许分户的:房屋处于抵押状态的不能分户;家庭成员未满18周岁,同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分户地址处于拆迁、发展规划区不能进行分户;家庭是独生子女的也是不能申请分户;夫妻未办理离婚手续的,不能进行分户。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19:41
后一句话是瞎说的,各地普遍*是家里第二个男孩子年满18周岁且家里只有一处宅基地可以批第二处宅基地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19:42
这个不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