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2 00:30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21:30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一次性货币补偿。
补偿标准:
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根据您的描述,在职期间为2015.2.1--2021.8.5,共有6年6个月零4天。6个月零4天按1年计算,一共可以计算7年。在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除了按月给工资,还应该额外给7个月的补偿金。当然,如果你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了,那只按月平均工资3倍给7个月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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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21:30
2015.2.1号入职,2021.8.5号公司撤店,共工作6年6个月零4天。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21:31
不是按年限赔偿,而是按合同赔偿。哪方违约,哪方承担违约责任。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21:31
按你签合同时间为入职开始时间,如果没合同提供证明在职的证据,如社保等。建议咨询当地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