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车压实线变道被后车追尾责任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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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2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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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21:13
交通部门认定责任,不服,可以申请复核。预测没有实际意义。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节 复 核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 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提起诉讼并经*受理的;
(二)人民*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第五十三条 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提起诉讼并经*受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第五十四条 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第五十五条 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五十六条 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当事人,并书面报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21:13
前车影响了正常车道的机动车行使,负全责。前几天刚好一有单案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21:14
如果对方变道没完成,或还有部分车身在线外,就是对方全责,如果对方变道已完成,且在车道内,就是你全责。(即使他违章变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