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2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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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5 23:56
法律分析: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乡(镇)*或*事处出具的《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或《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3、需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4、本人在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