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这一块,究竟是合同成立时生效,还是不动产登记时生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1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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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13:59
根据法律规定和民法学原理,不动产的设立变更等采取登记生效主义,自登记时生效,具有公示公信力,属于处分行为。
签订的不动产合同,属于债务债权法律关系,属于负担行为,具有相对性,不具有公示公信力。
您要明白这个原理,就要区分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的区别,不动产和动产物权设立的区分,债权和物权的区别。学好民法必须理解清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