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房产过户的流程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1 23:35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9 18:03
据法律规定,*裁决使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办理过户手续。若有关当事人不予配合新的房屋所有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新房屋所有人可申请*强制执行。但因原持证人原因使新房屋所有人无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可按如下程序办理过户手续:
1、权利人(申请人)为个人时:请持身份证明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法律事务科递交公告申请书,同时提交*的裁定(判决书)、身份证明(因故不能亲自办理时的还须提交公证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权利人(申请人)为单位时:请持单位介绍信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法律事务科递交公告申请书,同时提交*的裁定(判决书)、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一般*在判决一个人为房屋所有人时,一般会判决另一方(义务方)配合权利方办理过户事宜。然后当事人直接拿着判决去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由于涉及行为,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从而保证申请人的申请过户行为的进行。
【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