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院判决书房屋还用过户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1 23:32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8 15:16
还是要过户的。有*的判决书,办理房产过户还是挺简单的,流程也不是特别多。
法律分析*裁决使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持身份证明、*裁决文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等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即过户手续。若有关当事人不予配合新的房屋所有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新房屋所有人可申请*强制执行,由*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文书,之后,新房屋所有人可单方持上述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原持证人因故不交出原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使新的房屋所有人仍无法办理房屋户手续的,可按如下程序办理过户手续:1、权利人(申请人)为个人时:请持身份证明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法律事务科递交公告申请书,同时提交*的裁定(判决书)、身份证明(因故不能亲自办理时的还须提交公证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权利人(申请人)为单位时:请持单位介绍信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法律事务科递交公告申请书,同时提交*的裁定(判决书)、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通过拍卖程序成交的,还应提交*委托拍卖行的拍卖委托书、拍卖成交确认书。法律事务科在受理公告申请后起草公告、报领导签发。在向报社交纳公告广告费后,该科(单位)到报社刊登上述公告。之后,该科将刊登公告的整版报纸合档,可从该科免费领取该份报纸。登报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后,持证人仍未交出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时,可持上述资料原件及刊登公告的整版报纸到房管部门(军产、涉外产、公房上市的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其他的到房产所在的区房管局)申请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8 15:16
房屋的权属以房管部门的登记为准,并不以*的判决书为准,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因而,应当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一、《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