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2 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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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8 22:24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5你好,《 中国*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第21条: 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副*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副*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副*,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副*、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你好,《 中国*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第21条: 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副*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副*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副*,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副*、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 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或者副*,但在实际实践中党支部*都是由上级直接任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