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保护和许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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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0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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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17:04
1.你所涉及的“优先使用权”是指优先获得注册权的权利。关于商标申请时,如果存在两个不同申请人对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商标权将会被授予在申请前先使用该商标的申请人。
(参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其申请注册前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并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商标局已经通知但申请人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未参加抽签的申请人。)
2.商标只有在取得注册后才可许可他人使用;在没有注册情况下,不具有商标专用权,无法阻止别人使用该商标。(驰名商标例外)
3.你公司目前情况,需要及时获得商标注册,拥有权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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