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0 16:14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2:54
仍然还有。只要离婚后户口还在该村,仍然属于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2:54
如果组上不给,应该T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