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拖着我的案子一直不判,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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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0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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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19 08:27
如果*一直拖着案子不判,可以通过向其上级领导或者*的监督部门反映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判决案件,是有一定期限的,不可无故拖延。一经查实*故意拖延判决时间,上级部门将会给予*相关工作人员处分。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人民*审判相关案件,都有相应的审判期限的规定。比如在一审案件中,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就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二审案件,则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案件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则应该由审理案件的二审*院长批准。人民*审理公诉案件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有特殊情况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批准。如果需要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应由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总而言之,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正当理由,*审理案件都应按照法定期限审结。如果超过期限还不审结,相关人员就违法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最高人民*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决定。
第二百五十八条 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接受抗诉的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五十八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六个月。人民*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并将合议庭组*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人民*立案之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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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19 09:45
马上就要超审限了,如果在审限范围内是没有问题的,简易程序是三个月,普通程序是六个月,而其中用于鉴定之类的时间是不计算在内的,所以目前还没有超审限,即使你用的是简易程序,也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等吧,等过了六个月再到院长那去告他状,或者找当地*负责*这块的代表,让他质询一下,那可贼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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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19 11:20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财产类民事纠纷*一般不予受理,如出现因民事纠纷产生斗殴等情节,*应对纠纷中的肇事方或过错方视情节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凡持械伤人或故意损坏财物者,应视情必须给予治安拘留或治安罚款的处罚;纠纷双方均有错且又均符合治安处罚条件的,必须视情分别给予处罚。治安处罚不影响对民事赔偿的调解。民事纠纷案件的调解处理,应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交由当事人双方签字生效。“调解协议书”应存档备查。对不服*派出所调解意见的,应劝导双方到人民*提请民事诉讼。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1、协商。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一裁终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4、诉讼。一方向*提出请求,由*裁决纠纷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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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19 13:11
小城市是这样的,公检法,看守所监狱,都是一丘之貉。一个普通的民事纠纷,愣给你拖成抢劫,一点一点的变,只为掩饰一个贪污*的案子,找替罪羊,当官的最没人性。如果说冤假错案忠果敢认第二,估计没人敢认第一,要是没人拦着,北京都得被上访的人踏平了。平民老百姓哪个不怕惹官司,一旦惹上了官司,那就意味着烧钱,一场官司打完了,估计不倾家荡产也得掉好几层皮,忠果的律师是干什么的,就是公检法的快递员,让他们到国外去打几场官司试试,估计他只会玩行贿走后门这一套。没有民主,就是这个下场,人家做事一点顾及都没有,换了是我我也一样贪,强弱悬殊这么大,不贪对得起这制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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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19 15:19
我的案件也是拖着,要不开庭,要不判啊。犯法的人一直逍遥法外。气死人。孽待老婆住院不管。还能拖一两年。以前太天真,现在不得不佩服现实。别放弃,不要这个社会是个无赖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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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19 17:44
*判决时间长的原因很多,有些*确实案件太多,法官忙不过来也是可能的,反正有法定的审限,你最好找当地律师确定该案的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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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19 20:25
找*把这个情况和他们说一下.看好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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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19 23:23
那边送钱了,你的确不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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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20 02:38
拖着等你去送礼呢!不送礼这个案子他就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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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20 06:09
看看*是否过审限了,委托律师去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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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20 09:57
同意xuri125c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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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20 14:02
人民*审判案件有相应的审判期限的规定,比如在一审案件中,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二审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审理案件的二审*院长批准。所以*审理案件应按照法定期限审结,对超审限办案的,可向其上级领导或者*的监督部门反映,符合给予行政处分条件的,应给予行政处分。同时,人民*有对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义务,也可以向人民*反映。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第十四条 人民*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最高人民*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度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应当将审理案件期限情况作为审判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案件审理期限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应当建立审理期限届满前的催办制度。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应当建立案件审理期限定期通报制度。对违反诉讼法规定,超过审理期限或者违反本规定的情况进行通报。
第二十三条 审判人员故意拖延办案,或者因过失延误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人民*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分。
审判人员故意拖延移送案件材料,或者接受委托送达后,故意拖延不予送达的,参照《人民*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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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20 18:23
人民*审判案件有相应的审判期限的规定,比如在一审案件中,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二审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审理案件的二审*院长批准。所以*审理案件应按照法定期限审结,对超审限办案的,可向其上级领导或者*的监督部门反映,符合给予行政处分条件的,应给予行政处分。同时,人民*有对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义务,也可以向人民*反映。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第十四条 人民*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最高人民*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度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应当将审理案件期限情况作为审判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案件审理期限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应当建立审理期限届满前的催办制度。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应当建立案件审理期限定期通报制度。对违反诉讼法规定,超过审理期限或者违反本规定的情况进行通报。
第二十三条 审判人员故意拖延办案,或者因过失延误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人民*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分。
审判人员故意拖延移送案件材料,或者接受委托送达后,故意拖延不予送达的,参照《人民*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