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0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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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9:45
1、法律缺陷。
《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仅对审计决定的执行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而对审计建议的落实却没有明确的规定, 导致审计建议的法律约束力不强, 缺乏落实的强制力, 弹性太大,这也是审计建议落实不力的根本性原因。
2、存在误区。
就审计部门来讲, 部分审计机关在执行中通常存在“重收缴、轻整改”、“重审计决定, 轻审计建议”的思想, 只注重针对审计出的问题作出审计处理, 缺少对被审计单位屡审屡犯的深层次原因进行解剖, 审计建议在审计报告不作重点地顺带提出; 在审计部门看来, 就是一种“建议”而已, 被审计单位采纳如否, 审计建议是否针对管理上、操作上的漏洞而切实可行、是否契合被审计单位的运行实际, 都没有作深入细致的思考分析, 审计建议只是出具审计报告的一种定格形式, 甚至不同项目的审计报告中审计建议内容相同。
正是和审计部门的这种忽视有关,就被审计单位来讲, 也只注重对审计整改事项的纠正, 对泛泛而谈的审计建议不作过多的关注, 对切入实际的审计建议有畏难情绪, 不愿意花费精力、物力及财力组织落实, 由此出现年年审计、年年问题相同。这不仅是审计资源的巨大浪费, 也是审计效率不高的表现, 更为严重的是, 审计的权威性在打折扣, 这对审计事业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3、力量不足。
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突出矛盾, 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建议的质量。据调查, 我国县级审计机关实有人员一般在20 人左右, 其中能够从事一线审计的一般在10 人左右, 而每年安排的审计项目一般在40 个左右,大大超出了审计人员的承受能力。这样造成的结果是一方面审计人员长期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 身心疲惫, 没有时间学习“充电”, 业务素质难以提高; 另一方面, 迫于赶进度、保数量, 审计中必要的程序过于简单、粗放, 再来对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上的漏洞提出相应的补救、完善措施就变得不大可能, 也就更没有精力去进行审计回访及后续审计工作, 来考察被审计单位审计建议的落实情况。
正是以上问题的存在, 使得审计建议在落实、执行上处于一种尴尬位置。因此,我们更要重视审计建议的作用, 通过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来提高审计建议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