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0 16:14
共2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9-22 01:56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9-28 01:25
劳动争议的处理有三个程序:
(1)调解。基层调解组织对企业行政单位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
(2)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和争议当事人申请对争议案件进行调解仲裁。
(3)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仲裁不服的,可在一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劳动争议。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5 12:59
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其他。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5 12:59
法律分析:1.双方应先行协商;2.协商无法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3.举报后仍存在争议,可以在工伤补偿纠纷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进行仲裁;4.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