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草原上有哪些民族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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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0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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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27 01:23
蒙古族现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其余分布在新疆、青海、甘肃、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区。蒙古族自称"蒙古"。其意为"永恒之火"。别称"马背民族"。
蒙古族人见面要互致问候,即便是陌生人也要问好。平辈、熟人相见,一般问:"赛拜努(你好)";若是遇见长者或初次见面的人,则要问:"他赛拜努。"(您好)。
款待行路人,是蒙古族的传统美德,蒙古族待客十分讲究礼节和规矩。例如,吃手把羊肉时,一般在将羊的琵琶骨带肉配四条长肋送给客人。如果是用牛肉待客,则以一块带肉的脊椎骨加半节肋骨和一段肥肠送给客人。
到蒙古族人家里做客必须敬重主人。进入蒙古包后,要盘腿围着炉灶坐在地毡上,但炉西面是主人的居处,主人不上坐时不得随便坐。主人敬上的奶茶,客人通常是要喝的,不喝有失礼貌;主人请吃奶制品,客人不要拒绝,否则会伤主人的心。如不便多吃,吃一点也行。
献哈达也是蒙古族的一项高贵礼节。献哈达时,献者躬身双手托着递给对方,受者亦应躬身双手接过或躬身让献者将哈达挂在脖子上,并表示谢意。
蒙古族人骑马、驾车接近蒙古包时忌重骑快行,以免惊动畜群;若门前有火堆或挂有红布条等记号,表示这家有病人或产妇,忌外人进入;客人不能坐西炕,因为西是供佛的方位;忌食自死动物的肉和驴肉、狗肉、白马肉;办丧事时忌红色和白色,办喜事时忌黑色和*;忌在火盆上烘烤脚、鞋、袜和裤子等;禁止在参观寺院经堂、供殿时吸烟、吐痰和乱摸法器、经典、佛像以及高声喧哗,也不得在寺院附近打猎。
在鄂尔多斯草原上,到蒙古族牧民家里做客,客人不一定要带上许多礼物,只需准备用麦面烤成的六张圆形薄饼和几颗成双的红枣即可。进到主人的蒙古包,主人将客人让坐在客位上并向客人敬茶后,客人可以向主人要一个盘子,并将随身带来的六张薄饼象荷叶片一样摆在盘子里,再将成双的红枣放在薄饼上,双手献给主人,主人即当做草原上最神圣的礼物十分乐意地接受。
这六张看起来并不十分起眼的薄饼为什么会被当做神圣的礼物呢?据老人们说,当初鄂尔多斯为六个旗,用六张薄饼来作礼,意为礼仪至上,共同和睦相处;而红枣则表示六旗兴旺发达。
河套地区的蒙古族,招待客人什么东西都可以缺,但绝对不可以缺酒,以酒招待客人,是河套地区蒙古族最普遍,也是最起码的礼仪。用酒招待高贵的客人,有一个专门的名词,蒙古语称"德吉拉"。
给高贵的客人敬献"德吉拉"时,只给客人一个瓶口上糊有酥油的酒瓶而不给酒杯,客人接到酒瓶后,先用右手食指醮一点瓶口上的酥油往自己的额头上涂抹,如果在场的还有其他宾客,也同样依次抹上一点,然后,主人才拿出酒杯或者银碗,给客人斟酒。客人仰脖连饮三杯以后,斟上第四杯时,客人便一手端着酒杯一手高高扬起,或者向主人说上几句祝福的话,或者放开嗓门唱起祝福主人吉祥如意的赞歌。
该图文可以帮助了解蒙古族的各种风情习俗,民族特点。
蒙古族的婚恋习俗
(一)历史上的婚姻形式�
1、族外婚制。蒙古族母系社会和父系氏族社会阶段的婚姻规例。氏族内部禁止通婚,男子只能娶外氏族之女为妻。如成吉思汗的十一世祖朵奔篾儿干的妻子,是豁里秃马惕部的阿兰豁阿;十世祖端察儿的妻子,是兀良哈的札儿赤兀惕部的阿当罕。由于蒙古草原辽阔,不同祖先的各氏族、部落相距较远,因此必须到远方的氏族去求婚。随着历史的发展,蒙古各部的分化,血缘关系也错综复杂起来,从而逐步发展到同宗不婚,同一家庭之内不能通婚。
2、聘婚制。蒙古族进入封建社会以后,男方娶妻,要给女方送聘礼,即“多求则贵,才求则贱”。聘婚制就成了买卖婚制,以财物作为女子的身价。蒙古族的聘礼,主要是牛、马、羊等,以九为吉数。其次也有金、银、财物等。贫穷的牧民,无力提供聘礼以致不能娶妻。�
3、入赘婚。在女方无男子继承,以入赘的女婿继承,也称招女婿。有两种形式,一是永久性入赘。一般为男子家庭贫困、兄弟较多、无力娶妻者,男子愿入赘到女方。在女方家劳动,生儿育女。入赘的男子离开亲生的父母家。另一是非永久性入赘。往往是女方家无男劳力,或男方无力付聘礼,造成入赘,在女方家三年、五年、十年不等,或在生下第一个男孩留在女方家,即可携妻回男方家。这又称为服役婚。
4、收继婚。蒙古婚姻中把妻子视作夫家的财产。早在实行氏族外婚制时,嫁入本氏族的女子,是夫家氏族的成员,在夫死以后,妻若改嫁,必须嫁给夫家氏族中的成员,这种习俗长期沿习。蒙古贵族常拥用三妻四妾,父死后,子继承爵位的同时,也继承了先父的妃、妾。平民中存在兄终弟及、娶嫂为妻的情况。元代虽以法律禁止这种婚制,但社会上仍有出现。
此外,元代时强调等级婚,门当户对。贵族与平民之间不通婚,平民不与奴婢结婚。还有为*目的联姻制度,如清代的额驸制度,即为加强满蒙关系的联姻。
(二)婚姻仪式�
蒙古古代婚姻仪式,有相当繁复的程序,一般有相亲、求婚、许婚、送聘礼等。男方以牲畜等为聘礼,女方陪嫁物有牲畜、财物和奴仆。贵族与富户的结婚仪式非常隆重,平民家庭婚姻仪式则比较简单。�
1.提亲。女子一般在16—17岁,男子一般在18—19岁,选择配偶,主要由父母作主。一般由男方家物色好姑娘,请媒人提亲。媒人拿着哈达、酒等礼品提亲。如果女方家不同意,将礼品退回。女方家同意,即收下礼物。�
2.定亲。定亲的方式一般是男方请媒人向女方父母或长辈提出定亲,女方则提出要定亲的礼物,其中包括哈达的数目。哈达往往是定亲的信物。男方把哈达、酒、羊等送到女家。女家将这些东西赠送给亲属亲戚,表示女儿已定亲。东蒙地区定亲时要喝开口酒,或称喝姑娘喜酒,以示姑娘定亲。�
3.婚礼。蒙古的婚礼由于历史的原因,各地区各阶层,其规模的大小,繁简的程度和方式都有很多变化。婚礼仪式,牧区与农区,东部与西部也有许多区别,但都有迎亲、送亲仪式。�
4.迎亲。选定吉日,新郎身着缎子长袍,腰束金*宽带,脚蹬长靴,左肩挎弓,腰间系有装五支箭的箭筒、烟荷包,打扮得英俊华贵,与迎亲的主婚人和祝赞词歌手、亲友等人喝“上马酒”后骑马出发,并带有一匹骏马,作为新娘的乘骑。在农区还准备新轿车蒙红毡,以备新娘乘坐。迎亲的队伍在快到女方家时,要进行一次点燃篝火、祭天地的仪式。当迎亲队伍到达女方家时,要经过一番唱歌对答,才被允许进门。男方遂向女方亲友等施礼、问安、献哈达。�
5.送亲。女方送亲,陪新娘上路。新娘的服饰华丽,头戴帽,脚穿靴,骑马前往男方家。在送亲途中,男女催马奔驰,互相追逐,常以掠帽为嬉。到男方家后,还要举行一系列仪式,以祝新人白头到老、生活幸福。
1949年后,蒙古族普遍实行新婚姻制度,同时也保留有蒙古族的历史上的一些婚姻习俗。
就这些吧,其他的……我也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