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0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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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5 13:35
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得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因此,纳税人在收到预收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预收账款”账户;在发出产品时,确认收入和补收货款,借记“预收账款”、“银行存款”等账户,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账户;同时结转成本。 永明公司以预收账款方式销售C产品一批?8月份收到预收货款90 000元;2015年12月5日发出C产品,实际成本85 000元,不含税售价100 000元,*额17 000元,当日收到对方补付的货款。
则会计处理如下:
(1) 8月收到预收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90 000
贷:预收账款 90 000
(2) 12月5日发出产品、补收货款时:
借:预收账款 90 000
银行存款 27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 17 000
(3)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85 000
贷:产成品——C 85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