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0 15:10
共1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10-11 22:12
1、债权方: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2、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
3、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04:56
法律分析:债权方不是指欠款人,是指被欠款人。债权人指在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