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户口还在男方家,离婚证丢了,女方可以补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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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0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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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22:57
离婚证丢了,户口在男方的家里,是可以去民政局补办自己的离婚证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在补办离婚证的时候,需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去民政局才能够补办自己的离婚证,您的户口在男方家的话,带上证件去原来*的民政局或者任意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就可以补办。
另外,根据*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在补办离婚证的时候,如果自己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话,需要准备一份关于为什么自己的信息登记不一致的书面的说明,民政局才会给您自己补办离婚证。
以上是为您整理到的关于补办离婚证的信息,关于离婚证具体还需要准备哪些,建议您自己打电话或者亲自去补办离婚证的民政局咨询。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六、关于补领结婚证、离婚证问题
申请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的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件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法定婚龄,申请补领时仍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补发结婚证。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法定婚龄,申请补领时已达法定婚龄的,当事人应对结婚登记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婚姻登记机关补发的结婚证登记日期应为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