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的修订会给戏剧演出制作行业带来哪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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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0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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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5 15:26
一部好的著作权法能够解放和保护艺术生产力
宋方金说他1999年第一次来电影学院的时候,发现俊男美女都各具特色,近几年又去一些艺术院校包括在剧组里也都会看到俊男美女,但发现他们长得越来越一样了,跟中国的影视一样,跟风,“长得像近义词”。他一直在思考这是怎么回事,后来发现跟流行的整容有关。“小点的动作叫修改,拉双眼皮之类,动作大点的叫做破坏了上帝赋予其的作品完整权,比如抽肋骨之类。”他以此来切入他要讲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问题。
“探讨著作权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这次修法有个前提:开门立法。就是每个人都进来看看,提提你的意见。”他说,“在我的观念里,世上有三种人,一种是留恋昨天的人,一种是享受今天的人,也就是享乐主义的人,第三种是等待明天的人。不建议大家做这三种人,其实还有第四种人,既关心昨天、珍惜今天同时关心明天,著作权法就是我们的明天。”
相比于10年前谈商业片还很羞涩的情况,今天商业片却是呈现爆炸状态。而跨行拍电影的人似乎是越来越多,“职业导演已经变成弱势群体,如果马云、潘石屹来拍电影,票房估计得10亿起,这个社会已经变成你无法想象、把握了,所以在剧烈的转型期,有关部门出台新的著作权法是远见卓识的行为,因为一部好的著作权法能够解放和保护艺术生产力”。
在《著作权法修订草案》第三稿中,剧本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被合并成为一条。在现行的《著作权法》里,“修改权”指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这个权利就像是一把剪刀握在编剧手里,可以自己使用,也可以让别人使用,是一种主动权利,既能说“你能如何如何”,又能说“我能如何如何”;而“保护作品完整权”,顾名思义就像是一个保险箱,是一种过去完成时态的被动权利,编剧只能说“你不能如何如何”。由此可见,现行《著作权法》能够更加充分地保护剧本的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修改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在适用范畴、创作与保护的权利主张方面都有诸多不同,是著作权人的两项永生保护的人身权。因此,合并就是削减了著作权人的一项主控权利,会给未来创作修改与司法保护制造混乱局面,为随意或恶意剥夺著作权人的修改权留下隐患。”宋方金说。
现在影视界的一个普遍问题是未经授权,就改别人的东西。除了不专业的制片方、导演和演员会对影视剧本大动手术,电视台更是可怕的“剪刀手”——它能将《红娘子》改成《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将《忽必烈传奇》改成《打仗天才忽必烈》;将《真假东宫》改成《两个女人好斗的原因不可思议》;将《女人的武器》改成《路边的野花不要踩》;将《同在屋檐下》改成《小三真二一根筋》。
“新《著作权法》的出台本应对这种行为进行规范甚至禁止,但第三稿草案显然没有考虑到这一职责。”宋方金指出,“在国外,导演像学者,在中国导演像流氓;在国外编剧像工程师,思维精密,在中国编剧像包工头,还有像企业家,这更可怕,只署名拿钱,不参与创作;国外演员像艺术家,国内演员像经纪人,整天考虑挣钱。”
这次修法除了开门立法,还有个前提是约定优于法定,在合同里规定了权利和义务,对于编剧维权十分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