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土地流转”指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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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1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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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8 06:21
土地流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经营)权 。
中国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流动的*刚出台,上海就在积极实施了。据悉,上海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思路框架基本形成:将按照“土地确权、两权(所有权〈从前后文看,好象指承包权?是笔误?因为所有权永远归国家。而且,在土地使用权流动*出台之前,土地所有权已经和承包使用权实现了分离,而不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版主注〉和使用权)分离、价值显化、市场运作、利益共享”方针,依据土地有偿使用原则,对上海郊区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有偿有期限流转制度。
农业用地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承包权,鼓励农民将承包的土地向专业大户、合作农场和农业园区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集体建设用地可通过土地使用权的合作、入股、联营、转换等方式进行流转,鼓励集体建设用地向城镇和工业园区集中。
其要点是: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把股份制引入土地制度建设,建立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股份合作制,把农民承包的土地从实物形态变为价值形态,让一部分农民获得股权(承包权和使用权有偿出让后获得的股权?--版主注)后安心从事二、三产业;另一部分农民可以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实现市郊农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
土地“三权”的理解:所有权归国家;承包权(有期限;短期的,还可续包)归个人或集体;使用权(经营权)可转让。所以,不但所有权和承包使用权不是一回事,而且承包权和使用权也不是一回事。过去,农村土地实行的是二元简单分离(所有权和承包使用权分离)管理,说明适合当时的情况;现在,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发展,农村土地管理又由二元分离,进一步发展为三元分离。即,不仅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永远归国家)和承包使用权发生了分离,而且,承包使用权也要进一步发生分离:分为承包权和使用(经营)权。出让,一般是指出让使用权(获得经济补偿);如果承包权也出让,必须在承包期限内,获得补偿后,取得一定的股份;或者,在供求双方的同意下,完全转为股份。这是今后农村改革的方向,也是合乎经济规律的必然发展趋势。现在,有的市郊农村,将土地出让,只是一次性补偿,没有将承包权(承包权还未到期)和使用权分开考虑;即使分开考虑了,是否完全合理?是否侵害了农民兄弟的利益?应否纠正?当地*有没有认识上的问题和纠正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