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1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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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14:49
1. 准备起诉材料,提前了解本案管辖*是否可以接受“一半保一半”的担保方式,如果不能接受就要寻找第三方提供财产担保;
2. 联系合适的担保公司申请出具保函时,需要将准备好的诉讼材料复印件或者扫描件交给担保公司用于审核。如果没有问题,申请保全人即可与担保公司签署担保协议,申请保全人支付费用,担保公司准备“保函”;
3. 向*提交起诉材料以及财产保全材料,*审核后并成功立案,拿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后联系担保公司工作人员向*提交《保函》,担保公司工作人员也可以随行一起去*立案,正式立案同时即刻提交《保函》;
4. 立案庭收到一整套财产保全申请书、保函等财产保全资料后,移交“业务庭”或者“诉保组”,审核无误后会出具《保全费缴费通知》,并通知申请保全人支付相关保全费用,保全费用支付后,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书》移交执行局执行;
5. 执行局自收到保全裁定之日起5日内,应当予以执行。执行局通常是使用发函的方式联系银行、房管局、工商局、证券公司等机构对相应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相关机构完成保全之后会将回函递送回执行局,最终完成所有保全工作。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14:50
当然是可以的,免得对方恶意转移财产,到*申请。很简单实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14:50
《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14:51
可以申请,防止对方转移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