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1 21:52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23:14
这是因为他们希望撇清自己的责任,并且减少担责的风险。很多公司都能够聘请独立董事,这些董事不仅不会干预公司的决策,而且也不会对公司产生较负面的影响,他们的职责仅仅是监督。这的确是比较正确的模式,而且也能够形成平衡的状态。
但有的公司却利用这一制度为他人谋利,而且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因为公司会以独立董事的形式向他人行贿。康美案后一周23家A股独董辞职,他们为何会有如此举动?我认为原因主要有三个:
一、为了逃避责任。
我认为这些董事辞职的行为完全是不打自招,而且也是虚心的表现。而他们之所以会做出这样的举动,就是因为他们害怕会承担更多的责任,而且也害怕公司的破产或者倒闭会给他们带来更多的不利影响。因此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所以他们会这么做。
二、为了减少犯罪的风险。
他们这么做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为了杜绝犯罪行为的发生,而且也是为了降低犯罪的可能性。因为虽然他们毫无实权,但是他们仍然是公司的一员,而且也需要继续监督管理人员。当他们失职时,他们不仅会被追责,而且也需要承担连带的责任,而其签名也会让他们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
三、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
在这次的康美案中,多个独立董事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且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这的确会警示更多的独立董事,而且也会进一步促使他们离职。当他们能够远离公司的是非时,他们就能够独善其身,并且也能够拥有更好的名誉。而如果他们继续担任这一职位的话,可能就会受到公众的质疑和谴责,而这有损他们的声誉。
以上就是我分析的原因。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23:14
因为他们已经感觉到了压力,并且也从这件事情当中看到了自己的未来,所以索性辞职,重新开始自己的事业。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23:14
因为他们怕受到此案子的牵连,对个人名声造成恶劣影响,所以才会主动辞职。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23:15
我觉得他们可能是怕出现同样的问题后自己被牵连,毕竟康美药业案一审判决中,5名独董都被判决承担不小的连带赔偿,独董成为一个风险大于收益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