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不交房租,搬走了可以起诉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1 17:10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23:01
房客不交房租,搬走了可以起诉。租赁者拖欠租金累计达到六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终止与其租赁者的租赁合同。出租者可以向*起诉,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租赁者拖欠的租金。如果押金足够支付租金,可以搬走,可以先通知一下房东,协商解决。
法律分析租期未满退房租和押金的情况:1、具体要看双方租房合同的内容。如果合同规定可以提前退房,提前一个月通知即可。且不算违约。如果合同没如此规定。那么就是是违约,需要根据双方约定或者是法律规定交一定的违约金。2、押金交多少,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当应当合理。租期未满想退房的可以扣除剩余月份的房租退还剩下的余额。3、双方当时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就是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的,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起诉。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1)有违约行为;(2)有损害事实;(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无免责事由。前者称为违约责任的积极要件,后者称为违约责任的消极要件。此处仅讨论其积极要件,即违约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23:02
看具体情况,按国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到六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终止与其租赁者的租赁合同。出租者可以向*起诉,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租赁者拖欠的租金。防范房屋租赁纠纷的技巧: 1、出租人要依法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将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合同中明确的约定; 2、出租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对承租人的经济能力进行必要的了解,不要盲目出租房屋给没有经济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否则纠纷发生后,吃亏的肯定是出租方。即使通过诉讼,*判决对方付租金,但执行起来也可能因困难重重而不了了之; 3、出租人在出租房屋时,可要求承租人设立担保承租人设立担保,这是减少因付不起房租而发生租赁纠纷的为有效的办法之一。追问还有其它办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