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1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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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0:47
网上流传一张落款为“绥化市教育局”的通报。通报称,4月11日,绥化市直属一学校高一学生,因其家长从外地返绥未按要求向学校报备,对该生做出开除学籍的处理决定。该通报立即在网上引起了热议。据黑龙江绥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针对绥化市第二中学学生因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被学校开除学籍一事,绥化市教育局和绥化市第二中学对疫情防控*理解有偏差,做出的决定不当,责令学校整改、学生正常上课、撤销绥化市教育局通报,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网上流传一张落款为“绥化市教育局”的通报。该通报称,4月11日,绥化市直属一学校高一学生,因其家长从外地返绥未按要求向学校报备,该学生正常到校上课。后经疫情指挥部查实,该生家长为密接人员,导致全班同学和8名任教老师以及共同居住人隔离观察。学校根据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和校规校纪管理办法,对该生做出开除学籍的处理决定。
在引发*质疑后,绥化市*作了最新回应,称该事属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事情,不属于教育局处置,疫情防控指挥部并没有同意该处置方案,该文件“没有效力”。而对于该学生,不会采取“开除这样的处置,只会进行批评教育”。随后,绥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回应,认为绥化市教育局和绥化市第二中学对疫情防控*理解有偏差,做出的决定不当,责令学校整改、学生正常上课、撤销绥化市教育局通报,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
因为家长作为密接未向学校报备,导致师生被隔离,就将学生开除学籍,当地短短一纸通报展现出来的态度之坚决、手段之严厉,让*哗然。《黑龙江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学校对于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可依据有关规定及校规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学校做出开除学籍决定,应当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取消其学籍。”该“规定”虽然赋予了学校“开除学生”的权力,但并不意味着,学校就可以滥用校规校纪,任意对学生做出最重的惩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0:48
学校有权将其开除,因为根据教育法规定,如果学生属于严重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就有权开除,而学生的家长没有报备,造成学生继续上学,造成同学和老师都得隔离。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0:48
学校没有权力,因为学生的行为未违反学校的制度,学校也不应该一刀切,应该给学生一个机会弥补,所以学校这么做不妥。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0:49
学校有权利将其开除,而这位家长的做法也有可能会被采取刑事拘留,毕竟是因为自己的情况导致了大面积的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