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1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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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6:59
法律分析: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3、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4、询问事项记录;5、其他必要材料。若委托办理还需提供: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2.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3.书面委托书原件。涉外或涉港、澳、台的房屋登记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书应当经公证。4.委托有中介资质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办理,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委托书中需写明受托的具体经办人)及经办人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5.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及申请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文件,监护关系证明文件(父*女关系、配偶关系证明、监护公证书或司法文书等)。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