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1 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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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0 09:34
法律分析:危险源的防范控制可从三方面进行,即技术控制、人行为控制和管理控制。 (一)技术控制 即采用技术措施对固有危险源进行控制,主要技术有消除、控制、防护、隔离、监控、保留和转移等。技术控制的具体内容请参看第三章和第四章的有关内容。 (二)人行为控制 即控制人为失误,减少人不正确行为对危险源的处理措施;(三)管理控制可采取以下管理措施,对危险源实行控制。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定期检查。加强危险源的日常管理。抓好信息反馈、及时整改隐患。搞好危险源控制管理的基础建设工作。搞好危险源控制管理的考核评价和奖惩。
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将其储存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港区内储存的,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机关备案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