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1 13:3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0:50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二)因不可抗力致使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能全部履行的;(三)因一方违约,使房地产买卖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的;(四)出现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条件的。
双方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当订立书面协议。
一方当事人根据上述第(二)、(三)、(四)项的规定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因变更或者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致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