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后的中华*有没有一部正式的*?是什么?*中有关于人民言论和出版自由的权利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1 06:55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22:10
1930年用的是训政时期临时约法,为训政时期的临时宪.法,其中第二章 人民之权利义务 中写到如下:
……
第十五条 人民有发表言论及刊行著作之自由,非依法律不得停止或*之。
……
而至1945年抗战胜利、1946年制宪、1947年行宪之中国第一部最完全之宪.法:《中.华.民.国宪.法》颁布,第二章 人民之权利与义务 写到:
……
第十一条 (表现自由)
人民有言论、讲学、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
--------------------------PS/中国宪.法之路:
1928年,北伐成功,国民政.府还都南京,完成孙中山军政之纲领而使中国进入训政。
是年10月3日,中国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通过了《训政纲领》,在1931年5月5日召开的国民大会中通过了《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以国.民.党以党领政。在这部约法中,三民.主义作为国家基本思想和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权分立的国家组织方法被确定,是以后宪.法的大架构。这部约法于1929年正式施行。国.民.党以光明磊落的态度宣布暂实行训政,并明确将一党专政涉及的内容公开以约法发布,并以此为限。因而有利于约束国民政.府。
而依据孙中山宪政三步曲,全国当训政六年。因此该约法为训政时期的临时宪.法,原定在1936年结束训政时废止。而1936年5月5日国民政.府亦公布了《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五五宪草),这是今天《中.华.民.国宪.法》的雏形,它本来应该在预定1936年召开之制宪国民大会通过,但大会因日本入侵东北及隔年爆发的抗日战争延宕而未能如期召开。
乃至抗战时期,国民政.府仍不忘早日宪政,1938年秋,抗战期间国民政.府为集思广益,团结力量,在武汉成立*协商机关国民参政会,参政会依照左舜生,张君劢等人意见,成立包括国.民.党、共.产.党、民.主.党派人士在内的宪政期成会以修改五五宪草。其修正后宪草名为期成宪草。
1943年,国.民.党五届十一中全会决定战争胜利后立即召开制宪国民大会,并再次对宪草进行修改。
1945年抗战胜利,1946年1月10日至31日,国.民.党8人、共.产.党7人、民.主同盟9人、青年党5人、无党派人士9人等38位代表在重庆召开*协商会议,决定组织宪草审议委员会。政协决议案之宪.法草案部分依据中.共建议和要求,较大幅度修改了五五宪草。但其中中.共大力主张中国采联邦制,即省自定省宪的制度,遭到反对,并之后未写入宪.法。
政协会议闭幕后,依决议成立宪草审议委员会,经中.共代表周.恩.来和国.民.党王世杰推荐,民社党的张君劢主持起草了这份《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因此张君劢被称为中.华.民.国宪.法之父。
同年十一月,制宪国民大会在南京召开。制宪国大分指定席(如邀请国.民.党指派220名代表、中.共指派200名代表、各种民.主党派120名、社会贤达40名)和各省人民直接选举770名等共2050名国民大会代表,其中了包括了1945年就回归中国的台.湾、东北代表。当时因中.共决意彻底发动内战而并未到席,希望得到中.共利益的民盟也未到席,1947年1月起,国.民.党便多次邀请中.共以国事为重,使中国实现民.主和军队国家化,但中.共仍要求解.放区有自己制定宪.法的权利即联.邦制。虽中.共民盟未到席,但到会率82.98%超过3/4合法席次,因而仍旧照常召开。而中.华.民.国宪.法也规定了未来政.府为内阁制,即削弱总统权利,总统仅代表国家和三军,并无行政权,这是为中国民.主之一大进步。
1947年国民大会进行代表选举,约3亿中国人民参加投票,投票率超过五成,选举了汉、少.数民.族、台、侨、妇女等等不分种族、不分*、不分性别之国大代表3045名。1947年圣诞节,中.华.民.国宪.法正式实施。1948年4月20日,各地代表在南京国民大会堂参加投票,共有蒋.介.石、居正、 李宗仁、孙科四位候选人投入选举,最后蒋.介.石以90%的得票率与李宗仁(60%得票率,当时未采正副总统为一组之制度)当选中国历史上第一任民选总统、副总统。这就是中国民.主之启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22:11
枉.史.雪.松.为.专.家.联.盟.,抄.写.百.度.上.中.共.的.定.性.胡.乱.评.语.,不.知.当.日.中.华.民.国.宪.法.为.世.界.上.最.公.平.、最.节.制.官.僚.的.宪.法.之.一.。只要翻翻当时宪.法里的基本国.策就可明了。且宪.法之父张君迈还是周.恩.来推荐的人选。而当.时.全.国.超.过.3.亿.同.胞.投.票.选.举.的.国.民.大.会.难.道.是.独.裁.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22:11
1946年12月25日,国民大会通过。1947 年1月1日由中国南京**颁布,计14章 175 条。《中华**》的基本特点是:以自由平等为标榜,坚持维护*的一党*;以“平均地权”、“节制资本”为名,保障封建土地剥削制度和官僚资本的经济垄断;以“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共和国”之名,行*一党*和蒋介石个人*之实。
现在的*中有这样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