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2-11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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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1 20:25
国家的防汛抗旱工作由国务院设立的国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包括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流域设立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自负责其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工作。对于特定单位,如有需要,也可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确保内部的应对工作有序进行。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简称国家防总,位于水利部,负责全面指导全国的防汛抗旱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制定大江大河的防洪方案和跨区域调水计划,实时监控全国的汛情、旱情和灾情,并组织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行动,调控全国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管理洪水,以及灾后恢复和协调工作。
在特定流域,如长江、黄河、松花江和淮河,设有流域防汛总指挥部,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流域管理机构负责人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流域管理机构,负责管辖区域的防汛抗旱指挥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特别是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地方,会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受上级指挥机构和政府的指导,负责组织和实施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指挥部由政府相关部门、驻军和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水行政主管部门。
此外,水利部门所属的流域管理机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以及水文部门等,在汛期会建立专门的防汛抗灾组织,负责各自领域的防洪抗灾工作。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和防洪任务重的企业也可能设立防汛指挥部。在面对重大突发事件时,临时指挥机构会适时组建,以应对和处理紧急情况。
为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