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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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12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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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12 04:36
西安市的城乡规划管理在第八章的附则中做出了详细的规定。首先,条例第七十九条明确指出了"五区一港两基地"的含义,它们包括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高新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经开区)、西安曲江新区、西安浐灞生态区、西安沣渭新区、西安国际港务区,以及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和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这是一些重要的经济和技术发展区域。
紧接着,第八十条规定了本条例的实施时间及与之前法规的关系。自2011年1月1日起,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开始正式实施。在此之后,《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被废止,这意味着该条例取代了原有的管理规定。对于村镇规划的部分,如果之前的规定在《西安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有所提及,那么这些内容将适用本新的城乡规划条例,以确保城乡规划管理的连续性和一致性。
总的来说,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的附则部分为城市和乡村的规划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法律依据,确保了各项规划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