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交付条件包括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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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6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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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12 20:33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书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后,开发商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完成房屋建设交付,达到房屋交付条件必须是建筑质量合格,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房屋与合同签订相符并且配套设施质检合格,购房者才能够放心接收。 1、完全竣工。买的新房在交房时一定要保证房屋已经完全竣工,无论是外墙还是室内,全部已经修好,精装修的房屋还要看室内的装修情况,假如装修没完成,或者是房子还没修好,本就不具备交房的条件。
2、证件齐全。所买新房在交房时,还要看房屋的证件是否齐全,比如是否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房屋开发商是否取得了国土资源土地使用者证,还有房屋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合格等,这是交房的必要条件,在交房时一定要查看,假如证件不齐,作为买房者也不要去签收房屋。
3、没有瑕疵。所买新房在交房时,还要看看建好的新房是否有瑕疵,比如装修了的新房,看看装修的房间是否有瑕疵,看看建好的房屋是否有裂缝,看看房屋的墙面是否有瑕疵等。仔细检查房屋情况,一定要尽可能地查找这些瑕疵问题。
4、东西齐全。所买新房在交房时,还要看看房屋的配套东西是否齐全,比如房门钥匙、天然气用气许可,用水许可。用电许可等资料,毕竟这些都是入住新房后必须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假如东西或者资料不齐,就建议不要接房。
商品房的交付,即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相应法律规定以及相关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按期向商品房买受人交付,商品房买受人检验商品房并接受房屋的行为。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61条也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综上所述,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条件是指在签订后,作为标的物的商品房在具备哪些要求后出卖人即可将其交给买受人占有,无论是在正规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还是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中,对于房屋需要满足的交付条件作出详细说明,当事人可以参照对比后同意收房,对于不符合房屋交付条件的可以选择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