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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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4小时前
医疗费:治疗因医疗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所需费用,凭据支付,不包括原发病费用。结案后仍需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误工费:患者固定收入的,按误工减少的收入计算。收入高于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者,按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儿童无收入,无法主张误工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最长赔偿30年,但60岁以上不超过15年,70岁以上不超过5年。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配置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计算,选择普及型器具费用。
丧葬费:按事故发生地规定的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或残疾者生前实际扶养且无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户籍或居所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不满16岁扶养至16岁,60岁以上不超过15年,70岁以上不超过5年。
交通费:按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死者最长6年,残疾最长3年。
医疗事故的医疗费赔偿: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凭证确定实际发生的数额,器官恢复所需后续治疗费,待实际发生后可另行起诉,必要时可一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