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版药典】《1143细菌内毒素检查法》学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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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16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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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17 00:01
本法利用鲎试剂来检测细菌内毒素,1 EU与1个内毒素国际单位(IU)相当。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自大肠埃希菌提取精制,并标定其效价,用于标准曲线的可靠性试验。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应符合灭菌注射用水标准,内毒素含量小于0.015 EU/ml或小于0.005 EU/ml,且对内毒素试验无干扰作用。按照药典条款和GMP相关要求,需要对采购的检查用水进行收和检验,包括理化指标和其他必要审计。鲎试剂可以与细菌内毒素发生凝集反应,但可能与某些糖类产生假阳性结果,可通过使用去G因子鲎试剂或G因子反应抑制剂排除干扰。
试验所用的器皿需经处理去除外源性内毒素。供试品溶液在已去除内毒素的容器中配制,所用溶剂、酸碱溶液及缓冲液应不含内毒素和干扰因子。内毒素限值的确定需依据最大有效稀释倍数(MVD),在不超过此稀释倍数的浓度下检验。
方法1凝胶法进行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需在本检查法规定的条件下进行。标准品溶液需制成不同浓度,与等体积的鲎试剂溶液混合,每浓度平行做4管,另加两管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作为阴性对照。将试管垂直放入37°C恒温器中保温60分钟后计算反应终点浓度的几何平均值。
方法2光度测定法,当进行新药的内毒素检查试验前,或无内毒素检查项的品种建立内毒素检査法时,须进行干扰试验。当鲎试剂、供试品的处方、生产工艺改变或试验环境中发生了任何有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变化时,亦需重新进行干扰试验。检查法包括凝胶限度试验和凝胶半定量试验。
结果判断,若供试品溶液所有平行管的平均内毒素浓度乘以稀释倍数后小于规定的内毒素限值,则判定供试品符合规定。反之,则不符合规定。光度法检测范围比凝胶法宽,使得有干扰的样品可以有更大的稀释倍数,对于部分使用凝胶法无法排除干扰的样品,可以尝试使用光度法建立细菌内毒素检测方法。
建立产品细菌内毒素检查法时,应验证样品和不同生产厂家鲎试剂反应的一致性,使用两个生产厂家的鲎试剂对至少三批样品进行干扰试验。若无法排除干扰作用,则不宜建立细菌内毒素检查项。使用其他检测方法时,应符合药典规定的方法,如采用未收载的方法,应进行方法学验证并与规定方法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