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领取过苏州工业园区失业金的朋友们,到底需要什么条件才可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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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6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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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5小时前
1.员工本人如果不想跟公司续签的话。不可以领取的。
2.如果公司不续签 的话可以领取的。
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条件
参保员工失业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即用人单位和参保员工参加失业保险,并已按规定缴费满一年(含区外转入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参加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前已参加失业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及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连续工龄,均可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园区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非因员工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
(1)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的;
(4)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应在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次月月底前,持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相关材料,及时至中心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凡逾期办理申领手续的,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不予补发,发放起止时间相应顺延。
中心根据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及缴费基数,核定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标准,并填写至其劳动手册或就业培训合格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