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的法定范围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4小时前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小时前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特定行政行为不服时,向其上一级机关或专门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并要求重新审查的一种法律救济方式。《行政复议法》对此设定了法定范围。根据第六条,以下行为属于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畴:
1. 行政处罚行为: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等。
2. 行政强制措施:如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
3. 许可证、执照变更、中止或撤销决定。
4. 关于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确认决定。
5. 侵犯合法经营自主权的行为。
6. 变更或废止农业承包合同,损害合法权益。
7. 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8. 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而行政机关未依法办理。
9. 申请行政机关保护人身、财产权利及受教育权利,而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
10. 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最低生活保障费,而行政机关未依法发放。
11.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
这些行为均在行政复议的法定范围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遭遇上述情况时,均可申请行政复议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