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山区公积金缴存网点电话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13小时前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12小时前
中山区办事处位于大连市中山区武汉街51号,营业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至16:00,联系电话为(0411)83719999。
大连公积金缴存基数由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月平均工资构成,工资总额依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执行。
新入职员工的住房公积金基数为入职首月工资。
个人缴存者的基数按大连市公布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倍数确定。
住房公积金年度从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职工每个年度只能调整一次基数。
基数有上下限限制,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上限为上年度我市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
缴存比例分为单位和职工个人两部分,均不低于5%,不高于12%,相同单位职工比例一致。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等于基数乘以两部分比例之和。
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的职工,可免缴住房公积金,但单位需按规定缴存。
单位应在每月发薪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工资不足整月,也需缴存。
个人缴存者通过银行代扣代缴,需及时足额存入代扣账户。
单位因经营困难,经职工表决同意,可暂缓或分期补缴未缴的公积金。
单位若连续两年严重亏损或停产,需经职工代表或工会讨论通过,可降低缴存比例,但需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
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期限为一年,期满仍需降低需提前申请,恢复比例后,经济效益好转时需恢复正常。
单位欠缴或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需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补缴手续,单位解散、破产时,欠缴视同工资优先偿还。
单位合并、分立、改制时,需补缴未缴或少缴公积金,无力补缴的需明确缴存责任。
计算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时,基数依据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提供时按市有关部门公布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