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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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22:49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的历史沿革源远流长,其名源于石潼关和砫蒲关的首字。县境东侧有著名的石砫山,这里是古代《禹贡》中记载的梁州领域。
西周至春秋时期(前1027-前476),这片土地隶属于巴国的南极黔涪领地。战国时期(前475-前221),石柱县地先后归属楚黔中地区和秦的黔中郡。秦朝时,大致以七曜山脉为界,县境大部分(长江南岸至山脉西面)属巴郡,东面部分则属于黔中郡。
进入两汉时期,县境依然沿用七曜山脉为界,大部分地区在临江县(今忠县)南境,小部分在涪陵县(今彭水)北境。三国时期,蜀汉时期,县境属于长江以南的涪陵郡涪陵县(彭水),并与巴、巴东、涪陵三郡交界。
西晋、东晋、十六国时期,石柱县一直隶属于涪陵郡涪陵县。南北朝宋时,县地改隶巴郡,此后历经齐、梁、北周等朝代,行政区划有所变动,石柱县归属多次调整,从临江郡到南都郡源阳县,再到怀德郡武宁县(今万县武陵镇)。
隋朝时,县地归属临州武宁县。唐朝武德二年(619),武宁县改隶浦州,同年,新设南宾县(今石柱),隶属于临州(今忠县)。五代十国至明代,南宾县多次更名,直至明洪武十四年(1381),石柱宣抚司建立,成为政区的一部分,直属重庆卫。清朝顺治年间,石柱宣慰司归属川东道夔州府,乾隆年间实行改土归流,石砫厅成立,直至隶于四川省。
*时期,石柱县的行政区划经历了多次调整,最终在1949年解放后,石柱县*成立,归属于川东行署区涪陵专区。1952年和1959年,石柱县的行政归属有所变化,1984年,石柱正式设立为土家族自治县,隶属于四川省涪陵地区,1988年改隶黔江地区,直到1997年随黔江地区并入重庆市。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简称石柱县,位于重庆市东部、长江南岸、三峡库区腹心,是集少数民族自治县、三峡库区淹没县、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于一体的特殊县份。幅员面积3012平方公里,辖32个乡镇,总人口54万人。从唐武德二年(公元619年)开始建县,因县城南宾镇东部万寿山上有一对巨石酷似少男少女、分别称“男女石柱”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