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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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12:40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你如果在现单位工作不满一年,在前单位缴纳了失业保险,并没有领取过失业金的,可以将前单位的失业保险转入后累计计算,累计超过一年的可以领取失业金。如果在前单位已领取了失业金,那就不能转移和累计计算了,在现单位不满一年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如果在前单位领取失业金时应领取的没有领完,未领取的月份可以继续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