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专业设置及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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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2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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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3 12:36
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专科教育方案,注重实战导向,主要针对中西部及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层法院(定向双语岗位)、公安和司法机构,目标是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该教育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学制两年,且需在基层政法机关实习至少半年,完成学业后颁发专科毕业证书。专业设置由教育部与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及相关院校共同确定。
本科教育则从专科及以上起点开始,面向中西部地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旨在培养本科层次的复合型政法人才。采取两年制教育模式,同样要求半年的基层实习。完成学业者将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专业设置同样由教育部与相关机构协商决定。
研究生教育阶段,主要通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项目,为中西部地区的政法机关输送研究生层次人才。该教育模式以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基础,学制两年,理论与实践并重,包括一年的理论教学和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实习于实务部门。通过考核合格并论文答辩通过,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对于定向至中西部地区基层法院和检察院的学生,他们被允许在学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享有单独的资格获取政策。在专业和课程设置上,试点班强调政法实务的实战教学和实训,培养模式以综合素质、职业精神和专业能力为核心,探索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力求培养出既能理论又能实战的优秀政法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