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22:54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天前
我国司法会计活动主要包括司法会计检查、司法会计鉴定、司法会计检验和司法会计文证审查四类,旨在协助诉讼过程中的财务会计问题调查和证据收集。
首先,司法会计检查在诉讼中发挥重要作用,它是对案件中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和相关财物进行专门的法律性检查,如查账和查物,目的是发现和固定相关证据,以支持案件调查。检查结果通常包括财务会计资料证据和司法会计检查笔录。
其次,司法会计鉴定是通过指派或聘请具有司法会计专业知识的人员,对财务会计问题进行鉴别和判定,以形成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作为诉讼证据,帮助确定财务会计事实。
司法会计检验则包含了两种情况:一是司法会计师参与的对财务会计资料及证据的技术性检查,二是鉴定过程中对相关证据的技术性验证。它旨在确认证据的准确性。
最后,司法会计文证审查聚焦于对文书证据的法律效力进行评估,主要是判断这些证据是否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它与前面的活动不同,不涉及证据的获取或检验,而是专门针对文书证据的审查和判断。
“司法会计” (Judicial accounting)一词是外来词,系大陆法系国家的称谓,20世纪50年代由前苏联传入我国。在英美法系国家称为法庭会计(Forensic Accounting),日语称“法务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