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领关于“采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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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2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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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6 11:41
在西欧历史上,采邑制(feoff system in West Europe)是一项由查理·马特(714年至741年任法兰克王国宫相)发起的土地改革,旨在通过分封土地和当地农民为有功之士,以服骑兵役为条件,形成一种终身享用而非世袭的占有形式。这种制度在查理·马特的儿子和查理大帝时期得到了广泛应用,土地作为采邑广泛分封给臣下和有功将领,使得封建领主与下属之间的关系通过土地纽带得以建立。
骑士领地的制度在英国也有所体现,威廉一世时期,规定骑士需负责供养一名骑士,为国王提供军事服务。随着时间的推移,领主们将土地作为采邑分封给自己的下属,形成了封建等级制度,包括国王、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和骑士,这些封建主在自己的领地内享有行政、司法、军事和财政权力。然而,采邑的享用并非永久,受封者需履行军役义务,否则可能丧失领地。
加洛林王朝时期,采邑制进一步发展,不仅国王,就连大封建主也开始分赐采邑给封臣,封赏内容包括土地、官职和教会职务。受封者在封君或封臣在世时享有采邑,但试图世袭的趋势逐渐显现,最终,如法国的《凯尔西□令》(877年)和德国、意大利的《封土律》(1037年)等法律确认了采邑世袭。这一变化使得农民更受封建主控制,促进了西欧封建土地制度的深化和封建主阶级的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