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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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天前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5可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女方这边是不是也需要出具准许迁回证明,男方那边才可以迁我是农村迁往农村都要都要。第一步先办理什么第二步在办理什么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先从男方这边销户,然后再去你要签近的地方办理入户,他们都同意了,之后你就可以。拿接下来的手续去办理。